來源:e度教育社區(qū) 作者:中考網編輯 2010-01-12 15:35:42
2010年全省中考時間
日 期 時間(上午) 考試科目 時間(下午) 考試科目
6月15日 9:00-11:30 語 文 15:00-17:00 物 理
6月16日 9:00-11:00 數 學 15:00-17:00 思想品德
6月17日 9:00-11:00 英 語 15:00-17:00 化 學
持續(xù)多年的中考時間將有所變化。2010年、2011年全省中考時間將由7月2、3、4日提前至6月15、16、17日,考試科目、分值、時間、思想品德考試方式、體育考試政策均不變。到2012年,將建立并實施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制度。省教育廳昨天召開新聞發(fā)布會權威公布,將在全省范圍內禁止包括“奧賽”在內的所有的中小學學科競賽活動,并規(guī)范中小學校招生加分政策。這意味著,困擾過許多孩子和家長的奧數獎牌,將退出升學考試加分的舞臺。
變化1 實施初中學業(yè)水平考試
據省教育廳副廳長、新聞發(fā)言人王建穎介紹,我省將建立并實施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這是一項重要的制度創(chuàng)新。它是全面衡量初中學生在學科學習方面是否達到畢業(yè)要求的水平考試的重要手段。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結果,將成為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主要依據,水平考試由省教育廳制定統一的考試標準、統一考試科目、統一考試時間、統一發(fā)布全省義務教育階段教育教學質量藍皮書,并根據質量評價與監(jiān)測的需要建立抽考制度。
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由各州、市教育行政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從2009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實施。為了規(guī)范各州、市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建立全省統一的義務教育質量評價指標及其體系,保證評價指標的可比性,根據教育部《義務教育課程設置實驗方案》和省的實施意見,省教育廳制定了《云南省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方案(試行)》。
變化2 綜合評價結果校內公示
我省將實行的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制度,要求學校在教育行政部門的指導下,成立綜合素質評價工作委員會,認真組織開展綜合素質評價,評價結果要通知學生本人及其家長,并在校內進行公示。綜合素質評價充分尊重學生的自我評價,并在同學互評和學生成長記錄的基礎上,經集體討論,給予學生客觀、公正的評價。
初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指標由兩部分組成:一是基本素質評價指標,包括思想道德、學習態(tài)度與能力、交流與合作、運動與健康、審美與表現等5個方面;二是個性發(fā)展評價指標,包括個性特長、個人成果及其他自主選擇的內容等3個方面。
試行方案對基本素質評價和個性發(fā)展評價的時段、方式、評價結果呈現模式以及對學校、教師、家庭、學生本人的責任做出了明確規(guī)定。其中嚴格規(guī)定:學校將把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校園內公示一周。學生如對本人或他人的評價結果有異議,可在公示期內向學校申訴或反映。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在公示后、經學生確認,記入學生學籍檔案,任何人不得更改評價記錄與結果。
試行方案還要求學校必須建立每個學生的成長記錄,全面反映學生的發(fā)展狀況。學生成長記錄將提供學生的基本信息、反映學生學習過程和結果的資料、生長發(fā)育水平和健康狀況、日常學習成績與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等。
變化3 明后年中考提前至6月
從2009年秋季入學的七年級學生開始,在全面實施初中學生學業(yè)水平考試和綜合素質評價的基礎上,深化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制度改革。從2010年起,取消全省統一組織的初中畢業(yè)生升學考試(簡稱中考),取消不利于素質教育實施、違背教育公平的加分政策。
從2010年開始,實行將優(yōu)質高中階段學校招生指標按一定比例分配到各初中學校的招生制度改革,即:將一級普通高中學校(含同批次錄取學校)公費學位生招生總數,劃出一定比例的指標,根據各初中學校(含完中初中部)的畢業(yè)生人數和辦學水平,定向分配到各初中學校,按照中考成績(或學業(yè)水平考試成績)、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和學生志愿擇優(yōu)招生(簡稱“定向擇優(yōu)生”),并逐年提高比例。
2010年、2011年過渡期間的中考,由各州、市自行命題制卷,按全省統一的考試時間、考試科目及分值、考試方式組織考試。兩年過渡期中考日期由7月2、3、4日3天提前至6月15、16、17日3天,考試科目、科目分值、考試時間、思想品德考試方式、體育考試政策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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